近几年来,我国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国家相继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标准,并加强了媒体的宣传,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我国大气污染重要污染物是PM2.5。PM2.5可吸入肺,能进入到肺泡组织,并进入到血液循环中去。2014年11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雾霾天和PM2.5列为一类致癌物质。为了自身健康的保护,人们纷纷寻求PM2.5防护口罩。但由于尚无PM2.5防护口罩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鉴别其质量好坏没有统一的“尺寸”,这就造成了市场混乱,民众的健康得不到确实有效的保障。
2014年2月25日,“第二届中国空气污染治理与防护意见领袖论坛”在北京举行,该论坛的核心议题之一“如何规范PM2.5口罩市场”备受关注。目前,我国PM2.5防护口罩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山寨”口罩充斥市场;另一方面,工业口罩被大量误用,存在巨大的健康隐患。市面上的口罩大多执行的是以N95等开头的美国标准,或是FFP开头的欧洲标准,但执行这些标准的口罩有着严格的佩戴条件限定。不少消费者购买的N95等工业防尘口罩,其实是不适合普通民众使用,使用时间超过4 小时后容易造成头晕等身体不适状况。因此,需要确立相关标准,促进PM2.5防护口罩行业朝规范化的方向良性发展。
我国于2006年实施的《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GB2626-2006),主要针对的也是职业工作场所用防尘口罩,而且该标准制定时,PM2.5的相关空气质量标准尚未出台。虽然,PM2.5防护口罩与职业工作场所用防尘口罩的主要功能都是防颗粒物与细颗粒物的吸入,但是二者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佩戴或使用群体有差别,身体状况差异较大。职业工作场所防尘口罩的主要使用群体是青壮年劳动者;而PM2.5防护口罩的使用者是自然人群,从儿童到年长者,范围更广泛、年龄跨度更大。因而,PM2.5防护口罩除了注重防护效果外(高的拦截过滤效率),也需要更良好的舒适性(低的呼、吸气阻力)。GB2626-2006中规定的最大允许总吸气阻力为350 Pa,最大允许呼气阻力不大于250 Pa,该标准所允许的最大呼、吸气阻力明显太高,即使口罩符合该标准,但使用时明显达不到舒适性的要求;其次,使用场所不一样,职业防尘口罩通常是在粉尘浓度较高的工作场所使用,因此工业防尘口罩需要具备较高的容尘量,才能确保较长的使用时间;而PM2.5防护口罩,主要是在灰霾等空气污染的天气发生在户外活动时佩戴;与工业劳动场所比较,室外空气中的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含量相对较低;即使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为300时(,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严重污染),空气中的PM2.5含量也仅为250微克/立方米,因而PM2.5防护口罩的容尘量要求相对较低。
另外,GB2626-2006中部分测试技术参数仍需要优化。如标准中“6.3.2.1 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系统”部分的主要技术参数规定:“a) NaCl颗粒物的浓度不超过200 mg/m3…”。该技术参数存在明显错误。因为,现有用来检测口罩或口罩滤材的过滤效率普遍是采用美国TSI公司生产的8130型自动滤料过滤效率测试仪,该设备所能提供的无机颗粒气溶胶(NaCl颗粒物)的浓度范围是0-30 mg/m3,远远达不到200 mg/m3;另外,即便有200 mg/m3高浓度颗粒物的过滤效率测试仪,测试浓度跨度大,测试的数据相差甚大也难以作为评判的依据。因为在不同浓度气溶胶范围下,测试得到的过滤效率结果差别较大;再则即使空气严重污染时,空气中的粒子浓度一般也小于1mg/m3,用如此高的颗粒浓度进行测试毫无意义。 因此,GB2626-2006中测试所规定的参数明显地不能满足PM2.5防护口罩的测试需求。
为了民生的需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组织起草细颗粒物PM2.5防护口罩行业联盟标准确是十分必要的,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该标准的制定,一是能够防止设计和生产口罩发生的混乱;二是防止口罩管理时滥发滥用。对于促进口罩工业的发展,保障民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德国专家Steinke曾对口罩标准化给予高度评价,即“保健和劳动保护标准化是标志着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涌泉创业园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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